2012年7月7日 星期六

神的光照

我不明白為何最近老是動輒得咎:剛剛我告訴恩翔窗簾要拉開寫作業,他嫌我煩,我請他將三件衣服翻好,因為衣服已經泡下去了,他不動,本來我請他用出懇求這字,突然心中一陣噁心,心想我是長輩,他如此怎可能學順服,但後來終究沒有用杖處罰。 我想我急於達成我的任務目標,但我並未考慮他的感受:正在寫作業、被打斷的感受。 我向來愛自己想做成的事勝過考慮對方的感受: 上禮拜我讓益滄先吃飽飯,他還不等我吃飽,即說他要走了! 使我很痛苦。 線在彷彿也是如此:我弓已經在弦上,恩翔躺在床上...,我終於把自己的標準放掉:衣服泡著就泡著吧! 後來是我就說打電話給爸爸,第一時間,恩翔沒有動,後來我想起打電話關懷啊芳,問他..,恩翔才出房間做事(他很不喜歡被控制的感受吧!) 其實上面的事(對待恩翔上),如果處理外面的事,我應該很快就會發現其中的問題,但若不是已經事態嚴重,我可能還不自覺。